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宁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武宁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有关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宁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
目 录
序 言 1
一、发展回顾与机遇挑战 2
(一)主要工作成效 2
(二)面临挑战 5
(三)机遇与挑战 6
二、总体要求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规划目标 8
三、主要任务 10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0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 10
2.厘清部门监管责任 10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11
4.强化从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 11
5.严肃目标责任考核 12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12
1.完善安全监管体制 12
2.优化监管执法机制 13
3.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14
4.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4
(三)夯实安全风险防控基础 15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15
2.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16
3.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7
4.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17
(四)强化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23
1.夯实企业应急基础 23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3
3.提升救援保障能力 24
(五)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24
1.优化安全投入机制 24
2.加快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25
3.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 25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25
(六)构建社会共治安全格局 27
1.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27
2.完善教育培训考核 27
3.健全社会共治体系 28
四、重点工程 29
(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工程 29
(二)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29
(三)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29
(四)事故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工程 30
(五)安全教育能力建设工程 30
五、保障措施 30
(一)强化组织领导 30
(二)加大政策支持 31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31
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更是我县赶超发展的爬坡期、动能转换的关键期、生态建设及其价值转换的提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应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融合。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全县“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对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九江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武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武宁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的属性是发展管理类规划,是“十四五”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21年,实施期为2021年-2025年。
一、发展回顾与机遇挑战
(一)主要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理念,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武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构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出台了《武宁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推动实现了党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级五覆盖”。根据工作需要和武宁实际情况,将建立的“1+22”安全生产协调机制调整为“1+14”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即在县安委会的框架下将22个专业委员会调整为14个专业委员会。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县安委会主任,县政府各分管领导任县安委会副主任,同时任各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出台了《中共武宁县委 武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调整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为常副或以上领导。为进一步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列入各相关部门的“三定”规定。相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履职承诺书,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通讯录,并进行动态管理。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压实。武宁县制定出台了《武宁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制,严格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建立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健全完善企业网格清单,全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认真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十查十核”等活动,推行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常态化机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体系。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武宁县已经完成标准化创建企业23家;健全完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3.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交通、住建、消防等领域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地方标准;扎实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行“八问”假设工作法,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情况逐项梳理,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全面管控到位;在全县各地各行业部门及企业全面推行“一牌一图三清单”,确保重大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实施“两单”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全面摸排监管盲点,扫清了寄递物流和旅游飞行等监管盲区,将全县327家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纳入专项整治范围,辨识管控风险点3067处,其中重大风险点9处。在危化、非煤矿山、工贸、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研讨活动,建立属地和企业安全生产“两张网”,督促指导企业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和“安全刹车”机制。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稳步开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围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运用“讲、学、思、考、赛、用、传、评”八字方法,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干部培训,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各级人员监管执法水平;深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做到培训全覆盖,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控制取得新成效。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发展,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有起伏,但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十三五”期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96起,死亡77人。其中:2016年发生事故55起、死亡23人;2017年发生事故49起、死亡20人;2018年发生事故36起、死亡16人;2019年发生事故22起、死亡10人;2020年发生事故34起、死亡8人。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相对指标持续下降。
(二)面临挑战
武宁县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安全生产正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责任网络编织不严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完善、社会公众安全素养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新行业新业态缺乏规范标准,安全监管部门之间职责有待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1.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历史欠账多、基础薄弱的状况在短期内未能得到根本改善,安全生产存量风险逐渐上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运输等传统高危行业企业多、安全风险大,道路交通点多、线长、面广,防控压力较大。部分客运车辆、非煤矿山、人工或半自动流水作业线岗位多,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不断发展,特殊场所事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
2.城市发展安全风险增加。随着工业强县战略的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沿海发达地区产业继续向我县转移,生产经营活动将更加频繁,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积累的安全生产矛盾将集中显现,事故风险将进一步增大。
3.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人员配置不足,监管人员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特别是在乡镇一级,人员多为兼职、更换频繁,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无连续性。部分乡镇尚未设立独立的负责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另一方面,干部能力素质仍需提高,全县应急管理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不到位、缺位、履职不到位等不同程度存在,与应急部门坚持准军事化管理,用铁的纪律锤炼队伍,用过硬的作风塑造队伍还存在一定差距。专业技术力量很难适应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实际需要,队伍、经费、车辆、装备等保障不足。
(三)机遇与挑战
当前全县处在推进“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总体战略,聚焦“六大定位”,推进“四个创建”的关键时机。既要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又要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新挑战,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安全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二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监管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着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三是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企业员工对改善作业环境和保障条件的期待更加强烈,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四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未来将在安全生产领域扮演更加重要角色,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交通等领域的高危作业环境中,通过智能化换人、信息化减人,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发力点。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九江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武宁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安全发展理念,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精准治理”为主题,以“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主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武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发展,标本兼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安全贯穿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安全格局,严格安全准入,从源头上消除影响和威胁安全发展的行为和方式。
2.综合防控,系统施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统筹运用联审联批、监管执法、监督问责、投入保障、诚信惩戒等多种手段,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系统推进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县现代化进程的各类安全风险。
3.改革创新,强化法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加快形成系统完整、责权清晰、监管高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全民学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筑牢安全生产屏障。
4.恪尽职守,社会共治。盯紧党政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拧紧企业全员安全责任链条,构建更为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构建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5.突出末端,狠抓落实。突出基层一线及企业末端,打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运用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重点解决“上热下冷、政热企冷”等问题,实现属地及行业监管无盲点、企业安全管理无盲区及安全风险管控无盲岗“三无”目标。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基本建立,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下降态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工贸等行业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到2035年,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表1 武宁县“十四五”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属性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2 |
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0% |
约束性 |
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16% |
约束性 |
4 |
一般以上事故起数 |
下降20% |
预期性 |
5 |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
下降15% |
预期性 |
6 |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25% |
预期性 |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政治谈话、年度述职、教育培训、日常提示内容。健全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导督查安全生产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警示、督办、约谈等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度,规范考核巡查内容、程序和标准,强化考核巡查结果的运用。
2.厘清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新行业新业态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构建和完善职能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条块结合的立体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推进县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明确县安委会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运行规则,有效发挥县安委会统筹协调作用。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推动企业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试行企业全员安全承诺制度,通过全员安全事务参与、自主学习改进、安全行为激励等方式创建企业安全文化。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创建和运行。督促企业合理提取、用好用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事故损失的评估和认定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激发企业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既要严格管理又要优化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和影响企业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的形势下,创新方法手段,对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指导服务。
4.强化从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加强从业人员的专项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和经常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推行“一网四机制”。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将企业所有作业岗位划分为若干安全生产责任网格单元,逐一开展网格单元内岗位风险辨识、评估、管控,通过全网覆盖的安全管理消除企业安全管理的“盲区”。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安全上锁确认机制、安全刹车机制、安全生产内部罚单机制,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5.严肃目标责任考核。启动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安全生产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作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业园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强化县安委会对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业园区、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等制度。严肃查处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行为,重点追查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引发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党政负责人责任。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1.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充分发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指导、综合协调作用,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各专业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发挥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水上交通等专业委员会对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的协调督促作用,加强危险化学品联席会议等其他行业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实现规范化、高效化运转。县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作为同级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机构,原则上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设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齐人员,加强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优化安全监管力量配置,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推动安全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动行政村(社区)配备安全专干(协管员)。
2.优化监管执法机制。适应“放管服”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形成以重点检查为主抓、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辅助、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机制。科学划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执行分类分级执法的具体办法,建立并动态更新全县执法对象名录库(通讯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完善安全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实施第三方协助监督检查的机制。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案情通报、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法律适用、检验认定与处置等协作配合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政府法律顾问、执法行为审议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对于失信和纳入联合惩戒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对于守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以抽查为主,减少执法检查频次。
3.规范监管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查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文书使用。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对象实行全覆盖检查,对一般对象实行随机检查。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推行“启动会+现场执法检查+总结会”,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大力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实现执法计划、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的实时管理。强化应急管理执法信息化系统运用,加快各部门之间执法信息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推进联合执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构建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实现安全生产全过程、全要素、全产业链监管。
4.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执法监督力量,推动安全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检查为统领,集风险防范、事故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于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自学、轮训、研讨、练兵等方式,不断提升安全监管干部的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安全生产服务能力、行政检查执法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准入、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容错纠错、准军事化管理等制度,推动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实现专业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投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经费、车辆装备物资等基础条件保障,提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待遇。强化执法保障,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工资待遇、人身意外险等保障机制。
优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配置,指导和规范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执法岗位,配齐配强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小微企业延伸。
(三)夯实安全风险防控基础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严把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环节安全关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和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的企业,一律不予审批。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深化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与规划布局,推进企业安全入园的负面清单管理,推动安全风险整体评估的运用。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建立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退出机制。以国家、省、市出台的负面清单为标准,加快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强制淘汰或限时淘汰落后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持续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县域范围内一律不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入驻。严守“三区四线”(即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高速公路、国省道等重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露天矿山、采矿权的红线。
2.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开展城市运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制定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完善各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责任。鼓励相关部门与企业引入先进技术方法或第三方参与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适时开展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天然气管道、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
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与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点位风险、类别风险、整体风险等级判定准则,构建城市安全风险“一张图”系统,实现城市安全风险感知、辨识、展示、预警、管控的动态化、可视化管理,建立完善事故灾害预测预警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分级分类应用机制,推动风险感知、动态监测、自动预警、应急处置、结果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
3.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以风险分级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报告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向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拓展安全生产隐患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信息收集、核实、受理和查处的办事程序,落实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办法,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构建相关部门和企业联动的事故隐患数据库,综合分析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加强城市桥梁、易积水路段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电动车进楼入户、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维保单位加强监测维护,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加强对危险物品、供排水、供电、供油、供气以及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等隐患排查,新建加油(气)站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划和安全规范标准布点。
4.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行业、电力、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建筑业、特种设备、城市运行、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查处、技术改造、联合执法等手段加强全方位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1)危险化学品。严守危险化学品项目产业政策,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评价和安全规划布局,实现区域性安全评价制度。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
(2)烟花爆竹。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超量存放、存放过期产品、流向系统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行总量控制。推进烟花爆竹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加强烟花爆竹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强化流通过程监督管控。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和信息化管理制度。
(3)非煤矿山。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加强对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推进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监测监控系统。实行尾矿库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严密管控单班入井人数超过30人的地下矿山和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四等及以上尾矿库重大安全风险。
(4)工贸行业。推动工贸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深化有限空间、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涉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领域环节专项治理。完善有限空间、交叉检修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强化工贸企业外委作业安全管理。在涉危涉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推广高危工艺智能化控制、在线审批和监测监控预警系统。
(5)电力。推进电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电力突发事件应急会商决策、大面积停电情况下政企社会联动等机制。健全电力事故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建立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舆情与监测系统。
(6)消防。实施打通“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制定实施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加快推进老旧工业区、“九小”场所、城中村和老旧住宅小区等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电气火灾隐患突出区域的电气线路改造。开展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排查,全面推进“三合一”场所、电动车充电等城乡火灾风险突出环节排查整治。推动消防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实施“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加强消防站点、消防力量、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筑牢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7)道路运输。持续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净化道路运输秩序,严查突出交通违法、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提升县乡道路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效果、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工程,全面开展公路危桥改造、强化道路应急保障、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和镇村公交停靠站点建设。持续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8)交通运输。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开展邮政寄递、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水上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开展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专项整治,完善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依法登记发证渔船脱检专项整治、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加强水上交通源头管理,加强码头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大力提升水运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9)建筑业。构建现代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推进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行为和现场控制标准化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展施工安全巡查和评估。严格落实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对全县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全覆盖开展培训教育及考核。组织开展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和执行情况,以及相关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和监理单位履职情况等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对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使用、临高临边作业、地下暗挖等高危作业环节的检查治理;强力推行高处作业防护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管理人员带班作业等管理制度。
(10)特种设备。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大力开展监管模式创新,持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构建特种设备双预防体系,建立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测、评估、预警、处置机制。持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建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强使用环节安全监管,提高防范特种设备事故能力。
(11)城市运行。建立城市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加强房屋建筑、城市桥梁等管理与监督,加强对老旧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排险加固等工程的监督与管理,加强老楼危房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大型户外广告及店牌店招建设施工、维修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市路网和交通组织,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行人过街安全设施;强化桥梁、燃气、城市供水、生活垃圾填埋场等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城市排涝、商业综合体、通讯线路等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城市公共安全综合管控体系,提升城市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城市安全应急救援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建立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构建精准治理、安全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市发展新形态。
(12)工业园区。健全完善园区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园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成果的应用。建立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园区内企业实时在线监测监控数据、关键岗位视频监控数据、安全仪表等异常报警数据全面接入,实现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
(13)城镇燃气。建立健全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督促城镇燃气企业深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巡线制度,加强巡检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巡线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置燃气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大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加大行业管理人员配备。推动餐饮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瓶改管”试点,强化餐饮业等生产经营单位安装、使用燃气报警装置,并确保报警装置的正常运行。
(四)强化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1.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大对企业应急预案实施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建立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制度,并根据演练结果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备案。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物资装备配备,设立物资装备目录和清单,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开展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救援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自救互救技能。
2.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快推进县级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大中型企业,合理布点、优化结构、加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规范骨干、基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职能定位、建设规模及装备配备。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协调组织综合消防、民兵应急分队和社会救援力量,开展应对事故灾难的应急专业培训演练,增强配合协同抢险救援的能力。
3.提升救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采用5G、专业数字集群等新技术,综合宽窄带无线通信、卫星通信、无人机、单兵装备等手段,建成天地一体、全域覆盖、全程贯通、韧性抗毁的应急通信网络,强化应急救援机构与事故现场的远程通信指挥保障。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与调运制度。建立应急物资装备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构建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管理平台,强化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及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物资装备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伤亡抚恤褒奖等政策。
(五)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优化安全投入机制。根据区域范围、高危行业比重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县级达到100万元以上、乡级达到5万元以上。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由同级财政全额予以保障。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和扶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足额保证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2.加快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完善与理论研究、技术创新、装备研发和应用研究等工作相适应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加快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等方式,培育一批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安全生产复合型人才和岗位能手。加强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效能。
3.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聚焦事故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及城市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风险,重点研究风险智能感知和预报预警理论与方法。加快信息化、智能化、无人化的监测预警技术和轻量化、便携化、高机动性应急装备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安全科技激励机制,做好安全生产科技的推广应用和示范。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换岗”示范建设,推动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环节的广泛应用。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增强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推进县级“互联网+应急监管”建设,加快监管数据共享融合,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和监管过程全记录,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基本完成县级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建设重大危险隐患监控系统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时,同步进行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部门对企业的链接和监控,形成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技术标准体系,依靠信息化技术促进安全监管手段现代化。把安全监管纳入县“互联网+”行动总体规划,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信息技术,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标准规范,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安全监管各类信息平台无缝对接,数据互联互通,推动执法终端、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建立“线上”监督管理与“线下”现场执法协同机制,构建企业安全生产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格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实现对高危行业领域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健全城市安全感知网络,构建城市安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风险隐患的全方位物联网监测、数据汇聚与智能分析,实现风险精细化管控和城市精细化治理。加强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应急救援、企业基础信息等综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为风险防范、预警预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手段。推动整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城市生命线、特种设备、“雪亮工程”等监测监控信息,建立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构建“智慧应急”大数据平台,提升城市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六)构建社会共治安全格局
1.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实施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将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堂,鼓励中小学开办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课堂。突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等内容开展宣传教育,“以点带面”开展说教式执法检查,将安全教育纳入科学常识普及、职业技能培训和日常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和专题节目,引导全民关注安全发展。以“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消防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民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库,建立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查询、解读、互动的交流信息平台。将安全文化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广场等,打造各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阵地,形成“一处一景”“一场一亮点”。推动各行业、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建设一批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和安全体验基地,丰富应急避难场所内容和设施功能。
2.完善教育培训考核。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学习课程。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了解企业一线员工对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职业防护用品使用、风险辨识、自救互救、疏散逃生等技能的熟悉程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加快推行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档案信息标准化、数字化管理。
3.健全社会共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积极培育安全服务新业态,鼓励发展安全生产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慈善组织、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安全公益宣传、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舆情监控机制,完善网络平台、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等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劳动者维护安全生产正当权益意识,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反馈时限。充分利用“12350”安全生产热线和举报平台,建立安全生产举报闭环管理机制,健全违法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安全生产。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建设工程
开展全区域、各行业领域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构建全县安全风险数据库,实现全县安全风险“一张图”。推进全县安全风险管理网格化建设,做到“定格、定责、定人”,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建立各类安全风险基础信息、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防控责任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企业数量、安全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机制。制定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标准,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完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工作条件,加快形成与监督检查、取证听证、调查处理全过程相配套的执法能力。重点配备智能化专业装备、事故调查处理系统与装备,充实执法执勤、应急救援指挥等必备业务车辆,建设安全生产“互联网+执法”平台,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
(三)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
依托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建成统一的“智赣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赣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实现与省市联通,融入实现对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和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及精准治理。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深化工业互联网和安全生产融合应用,逐步推动工贸行业企业建设监测预警系统,升级危险物品、尾矿库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系统覆盖企业范围。
(四)事故救援处置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形势和应急任务需要,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队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办公住宅、训练演练场地及设施设置、应急车辆及装备设备、器材物资等配置标准,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管道、消防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县应急物资仓库的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物资储备。
广泛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农村、安全学校、安全医院”等创建活动;依托职业技术学校,加大安全生产实用技术和管理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参加远程安全教育,建立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教育相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规划目标及任务有序高效推进。要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把安全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部门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目标一致、任务统一、工程同步、政策配套。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政府和部门间协同联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监督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加大政策支持
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规划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产业、税收、信贷政策,在加大政府财力统筹力度的同时,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争资争项,制定以奖代补等政策,鼓励基层一线防控风险、消除隐患。建立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抓好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安全生产公益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奖补政策的出台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支持力度;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好规划赋予的重点任务。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制定人员保障措施,建立良好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和评价机制,培养高水平安全工程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科技研发人才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证。实施“人才强安”战略,出台人才引进政策,对高危行业领域引进的特殊人才给予补贴;鼓励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非高危行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分类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加强交流合作,构建开放、竞争、包容、合作的智力支撑环境。
(四)定期开展考核评估
县考评办要将安全生产目标纳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细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调整,定期公布各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大监督考评力度,形成规划实施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