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赣府字〔2022〕12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土壤资源情况,县政府决定自2023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县土壤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意义
土壤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加强耕地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全面查明查清我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奠定基础,为加快全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1.普查对象。主要为全县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以及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
2.普查内容。主要为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等。其中,性状普查包括野外土壤表层样品采集、理化和生物性状指标分析化验等;类型普查包括对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采样化验等;立地条件普查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等;利用状况普查包括基础设施条件、植被类型等。
三、普查时间节点
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23年2-4月,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构建工作平台、布设外业采样点、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2.第二阶段:2023年5月-2024年12月,组织全县开展普查工作,组织多层级技术实训指导,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开展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形成阶段性成果。(外业调查采样和内业测试化验时间截至2024年11月底)
3.第三阶段:2025年上半年,完成普查成果整理、数据审核、录入等工作,汇总形成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基本数据;下半年,完成普查成果验收、汇交与总结,建成土壤普查数据库与样品库,形成全县耕地质量报告和全县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
四、普查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武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配合,协助技术单位开展本辖区土壤普查,协调处理野外采样调查等相关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土壤普查相关工作,保障全县土壤普查的工作经费,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并加强监督审计。
3.加强项目管理。一是规范招投标。按照普查工作内容,设样点校核、外业(采样)、制样、样品测试和成果集成5个标段,并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电子标)。二是规范资金拨付。每个标段任务完成50%,付中标价款30%;任务完成100%,付中标价款70%;经省级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量付清(不超过中标价)。
4.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武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及职责分工
附件
武宁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武文斌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俊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黎高峰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光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 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柯哲成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吴金亮 县水利局副局长
夏明天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 江 县林业局副局长
张华松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 影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柯芳芳 县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阮长兵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黎高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抓总,抽调精干人员切实做好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2.县发改委:负责做好土壤普查重大项目的协调推进和政策支持。
3.县财政局:负责统筹保障普查经费并及时足额拨付。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数据衔接、未利用地的调查指导、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
5.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业务数据衔接审核、配合做好质量控制、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
6.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地调查采样、业务数据衔接审核、相关技术支撑等工作。
7.县水利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所需的水利等数据资料衔接。
8.县统计局:负责做好土壤普查相关数据的监督把关。
9.其他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