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武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为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切实改变项目“重建轻管”现状,加强建后管护,做到建管并重,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常发挥效益,根据《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后管护办法(试行)》(赣标准农田组字〔2018〕7号)和《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指导意见》(赣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机制,压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责任,做到“五有三确保”,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有主体、有人员、有资金、有标准、有考核,已建成的项目确保全部纳入管护范围、确保定期维护、确保长久持续发挥效益。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管护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资金监管、检查考核等;乡镇政府为监管主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任务落实、监督监管等;村委会为实施主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分片责任的落实和日常管护。
(二)界定管护范围。2011-2016年各部门建成并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2017年以来统筹整合资金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纳入管护范围。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重点加强项目田间道路、灌排系统、农田防护、农田林网、输配电等工程的管护,确保项目区田间道路完好通达、灌排通畅、各类设施齐备并能正常发挥作用。
(三)严格管护标准。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制度,严格建后管护标准要求。如机耕路管护要维持路面平整、无杂物,保持畅通,路碑、标志完好无损且清洁卫生。水利设施要定期检查,确保泵、泵房、管道、桥、涵、闸、渠道、出水口、配电等设施齐备,保证正常运行,渠道及时除草、疏通。
(四)选定管护人员。管护员原则上由村委会聘请,实行合同管理。聘请人员条件要求是: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熟悉管护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现状。原则上每名管护人员管护范围不超过1000亩。村委会与管护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职责。凡不能履行合同和完成管护任务的,应及时解除管护合同。
(五)明确管护责任。日常管护工作由管护人员承担,包括日常巡视检查,泵站、闸门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中小沟渠、沉砂池等日常清淤,机耕道、沟渠杂草清除;因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的破损,在质量保证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和维修;因机械作业或人为故意损坏的,按照“谁破坏、谁维修”的原则执行(管护人无法确定当事人的由其本人负责);因自然灾害损坏的,由实施主体负责维修恢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层面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作为抓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各乡镇要立足自身职责,合力抓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好资金筹措、拨付和监管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抓好对非农建设违法占用高标准农田的查处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财政部门按照每年度每亩15元标准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经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追加财政预算解决,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落在实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资金,资金采取“乡管村用”办法,实行报账制,做到专款专用,使用公开透明。
(三)强化监督考核。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主管部门,要制定制度,量化细化考核细则;要开展日常检查督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与高标建设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同奖惩。要将建后管护工作列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1.武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任务分解表
2.武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员管护任务考核表
附件1
武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管护面积(亩) |
管护资金(元) |
备注 |
1 |
大洞乡 |
4739 |
71085 |
畈上村、彭坪村、箬田村、鲁桥村 |
2 |
泉口镇 |
6780 |
101700 |
芭蕉村、楼下村、凤东村、田塘村、杨岭村、纽丝村、金水村 |
3 |
横路乡 |
13219 |
198285 |
横路村、花园村、白杨村、上富村、南坑村、株林村、儒庄村、金盆村、新溪村、泥山村 |
4 |
鲁溪镇 |
10335 |
155025 |
枫树村、荷洲村、坑背村、双新村、梅颜村、南冲村、小源村、鲁溪村、张岭村、双溪村、胡山村 |
5 |
官莲乡 |
11099 |
166485 |
东山村、山坪村、莲花村、西湾村、官塘村、宝源村、泉溪村 |
6 |
宋溪镇 |
1245 |
18675 |
南皋村、山口村 |
7 |
甫田乡 |
11632 |
174480 |
甫田村、楼湖村、外湖村、烟港村、茶棋村、杨廖村 |
8 |
澧溪镇 |
16284 |
244260 |
坎上村、澧溪村、山口村、临江村、小坪村、牌楼村、上菁村、岩山村、罗坪村、曹坑村、北湾村、下坊村、大源村 |
9 |
船滩镇 |
20036 |
300540 |
船滩村、东岸村、莲塘村、辽里村、白沙村、河潭村、坎头村、仑上村、吴湾村、南岳村、长坪村、石坑村、辽田村 |
10 |
东林乡 |
5577 |
83655 |
白水村、茶畲村、东林村、毛田村、桥头村、山头村、下车村 |
11 |
上汤乡 |
1495 |
22425 |
店前村、温汤村、石溪村 |
12 |
清江乡 |
15159 |
227385 |
大田村、龙石村、塘里村、汉桥村、晏头村、罗洞村、车下村 |
13 |
石渡乡 |
16240 |
243600 |
洞口村、柳山村、盘溪村、丰年村、安乐村、新丰村、官田村、石渡村 |
14 |
石门楼镇 |
13790 |
206850 |
炉山村、银炉村、中村村、西桥村、石门楼村、田铺村、厫下村 |
15 |
罗溪乡 |
8964 |
134460 |
东湾村、合源村、罗溪村、坪港村、新庄村、联村村、长垅村 |
16 |
新宁镇 |
13681 |
205215 |
夏柳村、东园村、渡头村、宋家村、斜滩村、竹湾村、月田村、团结村、花棚村、桐林村、柳村村、烟溪村、石坪村 |
17 |
罗坪镇 |
8548 |
128220 |
洞坪村、关山村、漾都村 |
18 |
杨洲乡 |
2779 |
41685 |
南屏村、森峰村、杨洲村、霞庄村 |
19 |
巾口乡 |
5716 |
85740 |
上畈村、三山村、西下村、棠厦村、北栎村 |
合计 |
187318 |
2809770 |
附件2
武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员管护任务考核表
管理内容 |
工作任务 |
考核要求 |
处置方法 |
考核 分值 |
评分办法 |
日常巡查 |
1.每月开展一次以上例行巡查; 2.大雨、机耕、机收后要立即开展巡查。 |
1.有巡查记录; 2.巡查发现有设施损坏的要记录详细,查清损坏原因; 3.有损坏的由村汇总上报; 4.损坏处及时修复。 |
人为损坏设施由村责令当事人恢复;工程质量、自然灾害损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田股处置;未查清损坏责任人的由管护员本人负责恢复。 |
20 |
每少一次巡查扣1分;每少发现一处损坏扣2分;人为损坏一处未修复的扣5分,扣完为止。 |
田间道路 |
1.保持道路、平整、畅通,路沿石、砖完好,无杂草、无杂物; 2.路碑、标志等完好无损。 |
1.机耕道路设施完好; 2.机耕道路无杂草、塌陷,保持畅通; 3.路碑、标志保持完好; 4.有管护日志。 |
杂草由管护员春秋两季施药处置(除草剂统一提供)。 |
30 |
每发现一处不能正常通车的扣5分;杂草、杂物影响通行的扣5分;路碑、标志损坏的扣3分。以上扣完为止。 |
灌排系统 |
1.管道、渠道、进出水口、桥、闸等设施完好; 2.保持渠道、管道畅通; 3.保持桥、闸等设施正常运行。 |
1.整体排灌系统良性运转,排灌设施保护良好; 2.渠道内无杂草、无淤塞; 3.有管护日志。 |
渠道杂草、自然淤塞由管护员日常清理。 |
30 |
每发现一处淤塞扣5分;扣完为止。 |
输配电 |
1.保持泵、井房、泵房配电设施完整完好; 2.保持设施正常运转; 3.保持用电安全。 |
1.保证输配电设施应用符合规则要求; 2.确保输配电设施安全运行。 |
抓好日常设施管护,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确保设施有效运行。 |
10 |
每违反应用规则规定一次扣3分;每不安全使用一次扣3分;每听群众反映一次设施不能运行属实扣3分。 |
农田防护 |
1.对农田防护树木、草皮进行管护,确保成活率;2.做好定期修剪,缺棵补栽。 |
1.管理到位,成活率达90%以上,设施起到农田防护作用; 2.有管护日志。 |
扎实做好护理,确保管护质量达要求。 |
10 |
农田防护设施成活率低于90%的,每少5个点扣2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