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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宁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3    来源: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及条管有关单位

《武宁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20234月 3 日

武宁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发挥供地计划的引导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依据《武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武宁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参照近三年土地供地情况以及本年度用地需求,合理配置我县土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县十五次党代会及县十五届三次全会精神,聚焦打好项目大会战,提升我县项目科学用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提供自然资源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优先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确保我县各类用地依法依规。

三、基本原则

(一)总量适中原则。依照2023年省、市、县项目建设台账以及乡镇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充分利用存量,合理利用增量,维持总量适中,城乡统筹协调,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供需均衡原则。根据市场供求状况和项目用地建设进展,合理确定供地时序和规模,做到均衡有序供应。

(三)节约集约原则。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和存量土地盘活,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各用地单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优化保障原则。保持供需平衡,保障有效供给,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4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商服用地1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0公顷,住宅用地5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根据武宁县城市总体规划,住宅用地重点安排城东新区一期和旧城改造片区,商服用地重点安排城东新区一期,工业仓储用地集中安排在县工业园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重点是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安排在罗坪镇、杨洲乡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安排在船滩镇、石门楼镇、澧溪镇、宋溪镇。

五、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优化空间布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城市空间发展布局和功能定位,推动重点旅游区域的快速发展,增强县域旅游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严格遵土地供应方式。保障交通运输用地供应,提高城镇和旅游发展的通行能力。保障民生项目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供应,提高城镇发展的承载能力。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执行《江西省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切实保障新兴产业用地需求。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工业、商业、旅游、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基础性设施用地能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尽可能以出让方式供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宗地出让方案的编制报批,并负责出让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提前介入,早作安排,扎实做好土地出让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跟踪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供应计划的跟踪监管,分析总结计划执行情况,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及时按规定做好计划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