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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造林绿化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7    来源: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2023年度全省造林绿化预计划的通知》赣林函字〔2022585要求,为尽快部署我县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造林绿化工作重大意义  

实施造林绿化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实际行动是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各乡镇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省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强县作示范,绿色崛起勇争先发展战略,切实增强做好造林绿化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科学实施造林绿化,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科学合理落实造林绿化用地

乡镇对照国土三调成果和年度变更数据,结合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落实造林绿化用地。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明确造林绿化空间工作将已经纳入造林空间的地块优先安排造林绿化。要求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以及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迹地更新造林。要落实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等相关政策,严禁占用耕地绿化造林,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其他自然灾害防控等因素外禁止对天然林、公益林实施全面更新造林。

严格规范项目实施要求

乡镇要结合本地造林绿化工作实际,严格执行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国家储备林建设、油茶造林(油茶低改和提升)森林药材种植、森林乡村创建等各类项目建设技术标准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监管,严格开展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切实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成效。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切实做到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改则改、宜抚则抚,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乡镇要严格管控炼山造林、疫木焚烧行为,确保造林绿化建设安全可控。

四、持续推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各乡镇要持续加大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珍贵树种培育、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国有林场场外造林力度,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碳汇增量。要结合林情实际,科学选择更新改造、补植改造、抚育改造、封育改造等综合措施,逐步调整树种组成和林分结构,着力解决森林过密、过疏、过纯等问题,改善林分结构,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要严格按照《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建设指南(修订)》,认真落实大穴大肥”“良种壮苗”“合理密度等关键技术措施,积极新造高产油茶,大力开展以品种改良、带状更新、密度调整等措施为主的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全面提高油茶种植和改造质量。

五、把握造林绿化工作时间节点

乡镇要根据下达的造林绿化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各类主体,落实到山头地块,签订好山场的租赁、承包合同。各乡镇抢抓今春有利时机做好各项造林任务的时间安排,加快造林绿化进度。人工造林更新造林)、退化林修复补植低产低效林改造要求在20233月底前完成;封山育林任务要求在20236月底前完成;森林抚育任务要求在20239月底前完成。

六、健全造林绿化建设督导机制

造林绿化工作是我县林长制增绿工程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各乡镇年度高质量发展目标考核,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做到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林业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开展定期调度、实地督查、技术指导等措施,确保我县造林绿化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武宁县2023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

2.林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20232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武宁县2023年造林绿化任务分解






单位:亩

造林绿化任务

森林抚育

合计

人工造林、

人工更新(包含油茶新造林)

封山育林

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油茶低改和提升)

合计

66000

22000

10000

34000

15000

大洞乡

2620

620

500

1500

1000

泉口镇

3620

1920

200

1500

1500

横路乡

3040

740

300

2000

600

鲁溪镇

4570

970

600

3000

4000

官莲乡

3490

1190

300

2000

300

宋溪镇

3770

970

800

2000

500

甫田乡

3940

1940

500

1500

600

澧溪镇

3790

1290

500

2000

1000

船滩镇

3430

1430

500

1500

500

东林乡

2970

970

500

1500

500

上汤乡

3350

1350

500

1500

500

清江乡

3510

910

600

2000

500

石渡乡

5170

2070

600

2500

500

石门楼镇

3100

1000

600

1500

500

罗溪乡

3630

1030

600

2000

1000

新宁镇

4370

1070

800

2500

500

罗坪镇

3080

780

800

1500

500

杨洲乡

4550

1750

800

2000

500


附件2

林业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

      

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提高林区群众经济收入,林区群众利用本人所属或流转山场开展不同类型的森林经营活动通过如下程序申报林业项目政策补助支持   

一、申报流程

1.林区群众向所在地乡(镇)政府申报营林项目乡(镇)政府派出林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定是否适宜开展营林活动。

2.县林业局每年3-4月份对各乡镇拟申报营林项目进行检查验收,核实面积。对符合条件且验收合格按照类别列入各营林项目,并编制营林项目作业设计书(方案)。

3.县林业局将项目设计书(方案)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4.县林业局每年10-11月份对批复的项目进行苗木保存情况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兑现项目补助。

5.县林业局将通过财政将补助资金到林农一卡通”账户。

    二、奖补标准

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新造乔木林每亩补助500元,新造灌木林、果木林、木本药材每亩补助240 森林抚育每亩补助95元;省级专项低产低效林改造补植改造每亩补助300元;油茶高质量新造(更新改造)每亩补助1000元(第一年800元,第三年200元),油茶低改每亩补助400元,油茶提升每亩补助200元;省级专项木本药材每亩补助500元,多年生草本药材每亩补助400元,一年生草本药材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