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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宁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2-08    来源: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武宁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2022125


武宁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毛竹产业是我县在全省具有比较优势的林业产业之一。为深入贯彻《九江市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九府办发202223号)精神,进一步推进竹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立足我县竹类资源、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以竹林资源培育为基础,以建设一批丰产高效示范林为重点,以提高竹产品综合开发利用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育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品牌建设,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发展竹旅游、竹文化产业,逐步形成竹工贸一体化、产业集群化、产供销一条龙的竹产业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赢局面。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竹林面积达到35万亩,活立毛竹株数达180/亩,力争毛竹立株数7000万根,改造提升低产低效毛竹林5万亩,建设10个千亩丰产高效竹林示范基地,建成竹林康养休闲旅游基地2个,建成竹产业园区1个,培育扶持竹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个以上,基本形成链条紧密、三产融合、科技创新、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竹资源培育工作。提升竹林经营水平和笋材产出,在宜竹林区大力种植、培育笋用、材用和景观竹资源,丰富竹资源种类,增加竹资源产量,加强竹资源保护,为竹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充分的资源保障,坚持竹林生态与经济效益并举。同时加快毛竹丰产林建设,将退化竹林修复更新纳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加强竹林定向培育,通过合理采伐老竹、挖笋留笋、抚育施肥等技术措施,加大毛竹、雷竹等优良竹种培育基地建设。鼓励农民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培育竹林资源。支持国有林场、村集体收储个人使用权的竹林,促进竹林规模化经营。支持竹林经营大户、家庭林场、经济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组建竹笋采挖、竹材采伐等专业队伍。到2025年,实现全县年产大径级毛竹500万根,从而实现我县竹林资源质量、笋竹供给能力和生态利用效益明显提升。

(二)推进竹产业基地建设。各乡镇要积极争取毛竹低产林改造、笋材两用林建设等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统筹规划安排,促进竹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毛竹资源比较丰富的乡镇进行毛竹丰产林建设,提升竹产业基地质量,合力推动竹产业发展。鼓励国有林场开展竹产业原材料供应和初加工生产基地建设,拟定实施我县两大示范区的建设,即5000亩毛竹低改示范区(包括石坪村毛竹丰产林建设示范点、彭坪村毛竹丰产林建设示范点)、5000亩生态休闲旅游区(包括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竹海生态旅游区),毛竹林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10000亩,促进全县竹林产业量质提升。同时在集中连片的高效竹林推广竹林碳汇林,2025年建设竹林高效经营产业基地10个以上。

(三)推进竹加工行业提升。目前,我县竹加工业主要以生产竹拉丝、竹筷子、竹签等低端产品为主,耗材高、附加值低。要将引进、改(扩)建竹(笋)精深加工项目及竹产业示范园建设纳入我县重点项目计划,给予发展资金支持。同时支持竹资源集中的区域合理设置提供收储转运、初加工、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竹业综合服务站,支持产地初加工,优化竹材、竹笋就地初加工点,降低原材料运输成本。

(四)推进竹资源综合开发。大力发展竹林生态复合经营,充分利用现有竹林优良的生态环境及省级林业专项资金扶持机会,发展竹下种植、养殖、采集、竹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复合经营,提高竹林地综合效益。对于竹资源集中连片,自然景观丰富,周边植被茂密、交通条件优越且经营基础比较成熟的森林旅游景点,支持建立竹产业生态科普教育基地、竹文化基地、主题公园、主题博览园等体验基地,创建一批竹主题森林康养基地,实现竹产区与景区、教育、文化的深度融合。

(五)推进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竹林道路建设,重点推进竹林基地对外连接道路、竹林生产作业道路建设,整合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资金,多种途径推进农村竹区道路建设;推进竹林基地通信、用电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善竹产品初加工、存储、运输和竹笋保鲜等配套设施。到2025年,新增竹林区生产经营道路100公里,全县林道网密度达到4/公顷,打造一批生产配套服务设施优良的高标准竹林经营示范区。

(六)推进竹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进“武宁板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认证工作,支持笋竹企业和社会团体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和森林生态产品等产品认证认定,提升产品价值。加强竹产品品牌宣传和营销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在全省性重大活动宣传推介竹产品。支持竹加工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竹工艺品、竹日用品、笋源食品线上销售。

四、支持政策

统筹中央及省市竹产业政策补助资金,建立竹产业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各类主体进行竹林改造,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竹产业发展补助项目,根据《江西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毛竹低产林改造补助300/亩、笋竹两用林或者笋用林基地建设补助500/亩、新建雷竹笋用林补助600/亩;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2万元/公里;竹产业创新发展项目补助每项50万元或100万元。县财政进一步加大竹产业资金扶持力度,对我县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竹笋培育加工企业、竹主题4A级旅游景区的竹业企业、对采用智能制造装备等先进设备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的竹业企业按规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县财政酌情对省级竹产业发展补助项目验收合格并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安排适当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二)加大税收和金融保险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竹加工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从事农林项目税收减免、竹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税前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直接用于农林业(含竹产业)发展的生产用地按规定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竹林贷”,创新林权抵押贷款模式,用好“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支持竹业企业,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落实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完善现代林业金融体系,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扩大竹林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积,鼓励保险机构推出竹产业商业保险产品,探索开展竹材价格保险、竹装备和新产品研发保险,确保竹材原料和研发投入的供给稳定。(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银保监组、县财政局)

(三)加大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政府利用土地出让收入,倾斜支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乡村振兴等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竹林生产经营道路纳入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项目,支持在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竹林建设硬化水泥路面。对符合条件的竹林水土保持、水肥灌溉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运用好江西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引领示范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竹产业。将竹建材、竹家具、竹办公制品、竹浆纸等竹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对运输鲜竹笋的车辆给予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享受,保障车辆顺畅通行。(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支持竹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建立竹产业集聚区,发挥产业集聚效应,鼓励现有零散分布的竹加工企业进园,促进竹加工发展集群化,同时积极引进具有生产高端产业的竹加工企业落户园区,精简入园审批流程和手续,为入园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争取省级相关项目资金扶持,对于开展竹产业园区建设的,在规划调整、用地指标、林地指标、公益林调整上依规优先给予支持,县财政对竹产业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予以补助。责任单位:林业局、发改委、工信生态环境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把竹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来抓,落实支持竹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共同推动竹产业转型升级。

(二)强化监管服务。积极引导竹产业经营主体依法建立产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培育区域性竹产业联合体,同时加强竹产品质量监督,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健全竹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竹产品质量评价和追溯制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平台,加强竹产业发展宣传,健全竹产业展示展销体系,组织企业参加省内外展会活动,宣传竹产业对农民增收的重大作用,引导消费观念转变。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亮点和成效,注重选树先进典型,促进全县竹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形成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