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武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武宁县工业发展基金兑现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6    来源: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条管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武宁县工业发展基金兑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202316


武宁县工业发展基金兑现实施办法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武宁县惠企政策兑现更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意见》(赣发2022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号)《工业发展基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武府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兑现实施办法。

一、成立工业发展基金兑现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工业园区、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城投集团以及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业发展基金兑现领导小组,负责工业发展基金资金兑现审核。兑现领导小组下设兑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由县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业发展基金日常兑现工作。

二、工业发展基金申报和审批流程

(一)部门职责

1.招商服务单位:对企业上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申报资金进行初审。

2.工业园区:牵头组织对落户工业园区的项目建设相关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对落户工业园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并对申报资金进行初审。

3.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牵头组织对落户数字经济产业园的项目建设相关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对落户数字经济产业园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审核,并对申报资金进行初审。

4.县商务局:对企业投资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并对申报资金进行初审。

5.县工信局:对落户我县的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并对申报资金进行初审。

6.县财政局:对企业支付金额进行审核及拨付。

7.县税务局: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并按财政提供的企业明细报送企业退税情况表,对首次申报企业出具一份“此企业所产生税收归属县本级(乡镇级)”的证明。

(二)审批流程

1.企业申报:由企业提交惠企政策资金兑现相关材料并填写工业发展基金申报审批表至相关部门初审。

2.部门初审:招商单位、工业园区(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根据部门职责分别对资料进行审核签字,提出“同意”或“不同意”惠企政策兑现的明确意见。

3.集体联审:初审完成后交由工业园区收集,提交至工业发展基金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发展基金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工业发展基金兑现联审会,对惠企政策资金兑现事宜进行集体联审,确定惠企政策资金兑现,并出具联审会议纪要,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三、工业发展基金兑现联审机制

(一)召开联审会议。工业发展基金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资料收集情况,通知联审相关单位参加工业发展基金兑现工作联审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1次。

(二)联审参会人员。县工业发展基金兑现领导小组组长、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工业园区、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四、工业发展基金资金的拨付

由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向财政申请拨款,并为企业办理拨付相关手续。

五、工业发展基金的使用和监督

(一)县工业发展基金兑现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不定期对工业发展基金的使用范围、使用对象和使用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和挪用工业发展基金,以及审批过程中不严格把关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行政、经济、法律等相关责任。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武宁县工业发展基金申报审批表(工业企业)

2.武宁县工业发展基金申报审批表(数字经济)


附件1


武宁县工业发展基金申报审批表

(工业企业)

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及账号


法人

身份证号码


法人姓名


法人

手机号码


申请事项、

依据、理由


招商服务

单位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工业园区

管委会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商务局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工信局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政府

分管领导 (组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办厂合同复印件以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税务凭证

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2


武宁县工业发展基金申报审批表

(数字经济)

企业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 及账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姓名


法人手机号码


申请事项、

依据、理由


招商服务

单位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商务局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工信局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主要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盖章

县数字经济产业推进组办公室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县政府

分管领导

(组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营业执照、投资办厂合同复印件以及佐证材料(加盖公章),税务凭证

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